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一家公益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64号),决定在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以下是有关招聘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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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了两名国防动员工作人员,他们将被调配到人武部。
招聘范围和条件将根据公司的具体需求和岗位要求进行确定。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保持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上虞区户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应征入伍并已退役,或者上虞区生源的考生被普通高校录取后到部队服役并退役后继续复读并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都可以享受特殊待遇。
3.专业不限;
需要每天24小时保持值班状态,并且必须全天候待命,随时准备处理工作。
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适用于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4月21日至2005年4月21日出生)之间的人群。
上虞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获得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上虞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失信被执行人,曾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并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的应聘人员。
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是企业进行人才招聘所必须遵循的规定和步骤,包括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和笔试、录用程序等。这些程序和办法有助于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军事综合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其中,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等环节的时间节点、程序和要求详见《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资格复审复核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复核对象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1:5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复核通常在面试之前进行,具体的时间和地点都会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进行复审,后复核,两者当场进行。经复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由于一些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我们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并在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递补人员需要接受资格复审,经合格后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如果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将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证明、《退役士兵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有应聘者还需提交一张最近的一寸免冠照片。在编的上虞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员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如果缺少上述证明或资料,将被视为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参加军事综合能力测试是一项严肃的挑战,它评估个人在多种军事技能和能力方面的水平。这种测试通常包括身体素质、战术技能、枪械射击、野外生存等多个方面的考核,对于军事人员的选拔和训练至关重要。
军事综合能力测试是面试人员的必经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会另行通知。测试内容包括军事指挥、轻武器射击和军事体育训练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线。其中,军事指挥和轻武器射击各占40%,军事体育训练占20%。未能通过军事综合能力测试的人员将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 2 × 40% + 面试成绩 × 30% + 军事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 30%。如果考试总成绩相等,将按照军事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若军事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笔试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
根据给定内容重新进行创作,内容前后表达意思不难改变:
3.体检和考察。体检对象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而应聘者如果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则将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合格的体检者将接受考察,考察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如果有人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那么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果在体检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了新规定,这些新规定将会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经过体检、考察合格的候选人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将按规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若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将为拟聘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若公示期间出现异议,并经核实属于不宜聘用情况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缺额。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也将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过考核合格的人员将被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被聘用后,需要在本区至少服务5年。
四、其他规定
在申请职位时,应聘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信息。资格审查将在招聘过程中持续进行,如果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或者已经被聘用的人员的聘用资格。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果拟聘用人员在其他单位工作过,必须提供解约、解聘等相关证明。否则将不予聘用。
相关通知和公告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公布:招聘网站、官方网站和其他相关网站。
根据《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告未尽事宜将作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575—85237973监督电话:0575-82129843
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市上虞区机关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办公服务和行政事务支持,并负责协调、管理和监督相关事务。
2023年4月14日